看臉看公關手段失效,全國300萬醫藥代表必須“變身”,新規要求不得承擔藥品銷售,這意味著醫藥代表合規性面臨嚴峻考驗。“這個政策好!”廣州某專科主任告訴本報記者,在推高藥價過程中,醫藥代表可謂重要“經手人”、“擔綱”主要環節。
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》,明確提出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、技術咨詢等活動,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,失信的記入個人信用記錄。
本報記者采訪得知,在近年來職業高風險、名聲不好聽,外加賺錢變艱難的處境下,不少醫藥代表紛紛“離巢”,選擇徹底告別醫藥行業。
不久前央視播出《高回扣下的高藥價》調查報道,引起一片嘩然,報道播出了一些醫藥代表用“信封”給醫生送回扣的畫面。報道稱,調查發現醫藥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藥品價格的10%,而醫生收的回扣是藥品價格的30%~40%。此后一些地方陸續出臺相關舉措,有的省衛計委再次明令要求,不準銷售人員進入診療區域從事藥品、器械等商品推銷活動,醫務人員不得在診療區域接待銷售人員的推銷。
藥品流通環節多等因素抬高藥價
而此番最新出爐的意見則指出,我國藥品流通環節多,流通秩序混亂,掛靠經營、過票洗錢、商業賄賂屢禁不止,推高了藥品價格,腐蝕了醫生隊伍,誘導了大處方、開貴藥的出現。意見明確提出,食藥監部門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,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,備案信息及時公開。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、技術咨詢等活動,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,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。
實際上,以前就曾出爐過《醫藥代表行為準則》,明確醫藥代表的基本職能是“科學地向醫生和醫療機構推介藥品,正確地宣傳藥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,輔助醫療機構合理用藥;收集所推介藥品的不良反應,及時向生產企業反饋,提出有效措施及處置辦法,認真了解臨床需求,提供科學的藥學服務”。準則提出,醫藥代表的收入不得與醫生開處方多寡有關聯。
業內爆料:
很多醫藥代表不具相關學術背景、未經專業培訓
據了解,目前發達國家的藥品購銷由市場、銷售、配送三個環節組成,醫藥代表屬于市場環節,其主要任務是為醫生提供專業化藥品推廣。業內人士認為,隨著新醫改不斷深入,未來市場逐漸規范,醫藥代表職業也有望逐步合規、擺脫不好名聲。
有專科醫生告訴本報記者:“現實情況是不少醫藥代表都是社會上招聘的銷售人員,自身不具備相關學術背景,也沒有經歷過嚴格的專業培訓,純粹是利用所謂行業‘潛規則’在賣藥。”他表示,這是一種行業畸形,沒有“準入制”的前提下,變得誰都可以干這行,而且還拼起了“看臉”、看“公關手段”。
“醫藥代表背負承擔藥品銷售任務,就會使得一切朝錢看,藥品變為謀取利益的工具,而不是治病救人的商品。”其認為,意見一出等于掐住了行業的脖子,可以有效肅清行業風氣,有利于醫藥市場公平競爭。
“醫藥代表是一支龐大的隊伍,意見一出估計很多人轉行。”一位行業觀察人士告訴本報記者,實際上,不少資深醫藥代表早已看出新醫改趨勢,選擇了徹底離開、轉戰其他領域。“有的是因為藥價擠壓導致利潤受損,有的是害怕商業賄賂牽涉自己,還有的是厭倦了這樣的環境。總之,過去幾年,醫藥代表行業的穩定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。”
據了解,此前部分醫藥代表一方面控制上游生產企業,要求生產企業高價出票;一方面則試圖左右醫生的處方權。
行業趨勢:
藥品購銷“兩票制”明年有望全國推行
此外,該意見還提出,推行藥品購銷“兩票制”。綜合醫改試點省(區、市)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率先推行“兩票制”,鼓勵其他地區實行“兩票制”,爭取到2018年在全國推開。
意見明確,藥品流通企業、醫療機構購銷藥品要建立信息完備的購銷記錄,做到票據、賬目、貨物、貨款相一致,隨貨同行單與藥品同行。企業銷售藥品應按規定開具發票和銷售憑證。積極推行藥品購銷票據管理規范化、電子化。
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、國家衛計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曾表示,過去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療機構的多票多環節,有的四票、五票,甚至更多,層層加碼,抬高藥品的價格。藥品價格抬高,銷售到醫療機構,一方面是老百姓要多付錢,另一方面醫保基金要多付錢。